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13浏览次数:176
危机当中的处理
一. 转介机构
1.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地址:石河子大学北区绿一115室---石河子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人:张澜
预约电话: 205730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和周日,下午16:00-19:00
2.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一附院医学心理咨询门诊
联系人:张桂青
电话:2850038
24小时心理咨询专家热线16880998
3. 石河子人民医院医学心理门诊
联系人:杨军
24小时咨询热线16880666
4. 石河子绿洲医院
24小时值班医生电话:2856305
二. 高危人群的特点
导致自杀有三大原因:抑郁症、情感失落、和一时冲动。许多自杀未遂者表现为冲动性自杀行为,37%的自杀未遂者自杀前考虑自杀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60%考虑自杀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此外,大约60%的自杀者前两天有一个急性诱发事件,而这一般是人际关系矛盾。
目前我们还不能准确地预测谁会自杀,但是当一个人在同一段时间内有以下几种表现时,他(她)自杀的危险性就高:
•心情忧郁或抑郁
•近期,特别是最近两天,有严重的负性生活事件
•近一个月生活质量很差
•长期的生活、工作或心理压力
•过去曾经有过自杀未遂的历史
•亲友或熟人有过自杀行为
在大学生当中,高危人群的特点如下:
•工作难找
•感情困扰(失恋)
•学业困难
•人际交往困难(应该是最重要的原因)
•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差
•突遇重大打击
三. 识别自杀的征兆
1、言语上的征兆:
•流露出无助或无望的心情或无价值感
•表达过死的念头,谈论与自杀有关的事或开自杀方面的玩笑
•谈论自杀计划,包括自杀方法、日期和地点、易获得的自杀工具等
•直接表达:“我希望我已死去”、“我再也不想活了”
•间接表达:“我所有的问题马上就要结束了”、“现在没人能帮得了我”、“没有我,别人会生活得更好”、“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的生活一点意义也没有”等
2、行为上的征兆:
•睡眠、饮食或体重明显增加或减少,过度疲劳,体质或个人卫生状况下降
•易激惹,过分依赖,持续不断地悲伤或焦虑,常常流泪
•注意力不集中、成绩下降、经常缺勤
•孤僻、人际交往明显减少
•无缘无故地生气或与人敌对
•饮酒或吸毒的量增加
•突然把个人有价值、有纪念性的物品送人,或与亲朋告别
•出现突然的、明显的行为改变,如曾经情绪一直不好,突然变得很平静甚至比较高兴了
•频繁出现意外事故
四. 识别抑郁症的迹象
抑郁是与自杀最密切相关的心理问题,因此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抑郁症有哪些表现。如果一个人同时出现几个下述症状,至少持续两周,并且对他的社会功能产生影响,那么,他可能患有抑郁症。但最后的诊断必须由专业医生作出。
•连续数周感到(或看起来)沮丧、悲伤或情绪低落
•感到“麻木”、“空虚”、“无聊”
•躯体疼痛(胃痛、头痛)、头昏、疲倦
•睡眠不好
•体重改变或食欲发生改变
•对以前感兴趣的东西或活动失去兴趣
•坐立不安、急躁或易激惹
•内疚、无价值感或无助感
•集中注意力困难、记忆力下降或做事情犹豫不决
•反复出现自杀的想法,觉得自己生不如死
五. 帮助有心理危机或自杀倾向者的要点
在和有心理危机或自杀倾向的学生谈话而又没有其他心理卫生专业人士在场协助时,你可以遵照以下方式进行:
保持冷静,耐心倾听。
让他谈出自己内心的感受。
要接纳他,不对其做任何评判。
不要试图说服他改变自己的感受。
询问他们是否有自杀的想法,可以询问:“你是否有过很痛苦的时候,以至令你有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想法?” “有时候一个人经历非常困难的事情时,他们会有结束生命的想法。你有那种感觉吗?” “从你的谈话中我有一种疑惑,不知道你是否有自杀的想法。”而不要这样问:“你没有自杀的想法,是吧?”
相信他所说的话,任何自杀迹象均应认真对待。
不要答应对他的自杀想法给予保密。
让他相信别人是可以给其帮助的,并鼓励他寻求他人的帮助、支持。
要尽量取得他人的帮助以便与你共同承担帮助他的责任。
如果你认为他即刻自杀的危险很高,要立即采取措施:不要让他独处,去除自杀的危险物品,或将他转移至安全的地方,陪他去精神心理卫生机构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如果自杀行为已经发生,立即将其送往就近的急诊室。
六、我们该怎么做?
及时汇报,慎重对待:如果某位学生或教职员工有理由相信某个学生有自杀倾向或正处于心理危机中,应立即向该生的班主任、院系学生工作主管人员报告情况。与此同时,可委托其他值得信任的人员做好该生的陪伴和安抚工作(参见附录“帮助有心理危机或自杀倾向者的要点”)。主管人员对于所有关于自杀的汇报都要认真对待。
恰当评估:院系学生工作主管人员应当尽快与该学生进行直接面谈,并从相关人员处了解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由未经训练者来评估学生自杀倾向的风险程度。对于学生是否有这方面的意向、企图或尝试,必须由适当的专业人员来作出评估。
及时转介:及时将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学生转介给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初级评估,之后对该生所在院系提出进一步工作建议;情况严重时,可直接将学生送往学校的定点专业医院(过后再到校医院补办转院手续);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可以将出现危机状况的学生转介给社会相关机构或热线等(参见附录“转介机构”),以帮助学生有效的宣泄哀伤、舒缓情绪、化解应激障碍、缓解自杀高风险。在进行转介时,应避免暗示学生情况太困难难以处理,或给学生“搪塞”的感觉;要向他指出寻求治疗的积极意义,并说明咨询是保密的。如有必要,可以亲自或指定专人陪同其前往治疗机构或代为拔打热线电话。
通知家长:如果确定该名学生的自杀风险较高,就应当尽快通知其家长。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家长有推脱责任的感受,并确保学生家长能够负责任地履行专业人员所提出的建议。另外,由于相当一部分学生的问题与其家长的教养方式有关,因此需要考虑将学生完全交给家长处理有时不是最恰当有益的做法。
通力合作:在整个过程中,需要学校主管领导、学生的?xml:namespace>
接受专业支持:所有与此危机事件相关人员都有可能受到此事件的影响,需要得到心理支持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建议与该名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同学、教职员工、及家长等也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相应的辅导。
政策和措施:与此同时,需要考虑学生在危机期间是否还能坚持上课、短暂休假或长期休学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必要时做出相应的通融并告知相关教职员工,使其能给予学生理解和关怀而不是苛责。应当尽可能地协助这名学生及其家庭得到恰当的帮助(如心理咨询、贫困救济、外地学生家长的租房问题等)。
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处理此事的学生工作人员、咨询人员等都要注意做好相关记录,在记录中详细说明事件处理的具体情况,保存好所有的单据、证明(包括收发的电子邮件、短信)等。
七、出现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之后
传递信息:多年来的事实和研究已经证明,想要掩盖事实的作法是徒劳无益的。事件发生之后,避免谣言出现的最好办法是尽早以关心的方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传达这一事件的确切信息。承认并以适当的方式与教师和学生们谈论这一事件更能有效地处理这一事件所引发的种种情绪、尽可能地缓解矛盾、并对此事件作恰当的引导。
警惕模仿行为:自杀可以引发一系列的模仿行为。自杀事件之后,有两类人群处于高危状态:一是本来就有自杀意念的人,不管他们本来是否认识自杀者;另一种是与自杀者关系密切的人。要识别有可能出现模仿自杀的高危人员,对其进行监控并给予支持和安慰。
提供心理咨询:向自杀未遂者、受自杀事件影响的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提供个别或集体心理咨询,积极疏导其负面情绪。
后续追踪:了解自杀未遂的学生是否得到了适当的帮助。如果曾寻求过帮助,强化其理性和积极努力的方面;如果没有寻求过帮助,设法减少学生的耻辱感,表示对其健康的关心,督促其寻求心理咨询。
关爱自我:学生工作者自身也承担着相当大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在出现这些危机事件的时候,更要注意自我关爱,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从同事、家人、朋友处获得必要的支持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