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心理委员选拔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05浏览次数:155

  

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为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自助与互助作用,促进我校“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建设和完善,特对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班心理委员的选拔要遵循民主和科学的原则,按实际情况选定12名同学担任,注意男女比例搭配;

2、为保证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的开展,心理委员应与其他班干部同步选拔,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班干部;

3、为确保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各学院在心理委员选拔之前应将心理委员的相关工作职责等信息告知所有学生(见附件1);

4、为确保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的连续性,心理委员原则上四年内不能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应履行“本人申请—学院审批—学校备案”的程序。

班级心理委员位于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的最前线,在报送心理信息、排查隐患、开展大学生朋辈咨询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选拔,并于916日前将本学院心理委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和心理委员汇总名单(电子版)(附件3)报至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择优推荐2名学生心理委员(男、女各1名)作为本学院学生心理委员联络员,并于916日前将本学院学生心理委员联络员登记表(附件4)和汇总名单(附件5)(电子版与纸质版)报至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人:郭雯;联系电话:2057302QQ121914609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195

  

附件1

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应界定为“关注、倾听、宣传、报告”四个层面上。

关注——主要是指关注全班同学的情绪、行为的变化等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

倾听——主要是指倾听同学们的忧愁和烦恼

宣传——主要是指在同学当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报告——主要是指第一时间将不良状况向辅导员或心理健康教育科反映,以便辅导员和心理咨询专家为出现心理困惑的同学提供及时的帮助

 

附件2

石河子大学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族别

籍贯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其他职务

政治面貌

学院系专业级班

联系方式

宿舍号

QQ

E-mail

个人

特长

班主任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意见

签名:(学办公章):

  

年月日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此表正反打印。

2.此表一式2份,学院、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存1份。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制表


附件4

石河子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联络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族别

籍贯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其他职务

政治面貌

学院系专业级班

联系方式

宿舍号

QQ

E-mail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意见

签名:(学办公章):

  

年月日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此表一式2份,学院、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存1份。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