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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护团发(2017)12号关于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发声亮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hsxx发布时间:2017-09-27浏览次数:1161

  

石大护团发(201712

关于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

发声亮剑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对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认识,引导团干部和团员青年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坚定坚决与“三股势力”斗争到底,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发声亮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928日至1012

二、活动对象

2016级、2017级全体团员青年

三、活动形式

此次发声亮剑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体与个人发声亮剑相结合的方式,要注重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活动的开展可参照以下几种方式:

1.各支部组织团员青年召开发声亮剑宣讲大会,学习各类发声亮剑文章如《五问维吾尔青年》,并组织少数民族团员青年代表分别进行发声亮剑,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决心。

2.各支部结合“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开展以“亮明身份、亮明信仰、争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的团日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发言、主动发声、旗帜鲜明地亮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

3.针对学生活动在网上的特点,各支部要积极引导号召团员青年通过微博、微信、QQ等平台亮明身份、发声亮剑,表达自己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决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支部要进一步明确发声亮剑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责任,迅速行动起来,研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办法,由团干部带头发声亮剑,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所有发声亮剑均要通过班主任老师审核方可进行。

(二)广泛动员,注重效果。各支部要广泛动员,确保活动效果,坚定团员青年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决心,防止活动流于形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支部要及时开展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要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展示团员青年做反恐维稳发声亮剑先锋者的风采。

各支部请将活动总结(附图片、线上线下活动开展情况、数据等)及2篇发声亮剑文稿(集体和个人均可)于1013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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