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2019年度护士执业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的通知

发布者:hsxx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943

  


2019年度全国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2019年国证)现已开始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证人员范围
    1.
参加2019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国家分数线的学生(注:2019年兵团线暂未公布)。

2.往年考试,通过国家分数线未办证的学生。(2018年及以前)

3.往年考试,通过兵团分数线未办证的学生。(2018年及以前)

二、提交办理证书材料的时间截点、地点

办理时间:2020115日至1114日(不含节假日)集中受理相关办证资料,以班级为单位对成绩合格人员做登记。

办理地点: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培训中心

联系教师:李  敏、孟  璐

联系电话: 0993—2851275

备注:一学期统一办理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三、证书办理要求

(一)办理范围:

在石大护校报考护资的毕业生,成绩合格者在护校培训中心统一办理;因故不能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由兵团人社局统一印制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附件2);  
    2.
国证: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按要求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相片框内。

疆证: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贴在照片框内,一张贴于表上方正中间。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复印于A4纸上),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审核人审查原件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同”;个人办理的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
    4.
石大护校毕业生,将前三项纸质版资料交由原班主任处,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花名册》(附件3),最终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按时间截点交至孟璐老师处。

四、证书领取

因办证流程属逐级办理,办理成功后会发放至各位班主任老师处,由班主任老师统一发放。办证周期视上级相关机构工作进度确定。

附件1:兵团第八师2019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花名册》.xls


请此次办理证书的同学们加入石大护校护士资格证书办理群,以便后期通知护士资格证办理消息。



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培训中心

2020.11.5